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交通设备也不能扰民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  年

针对网民反映的交通监控设备补光灯亮度过高等问题,近日,公安部在中国政府网作出回应,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正在组织各地开展城市道路和公路交通监控设备补光灯排查整改工作,通过采取调暗补光灯亮度、提升环境光亮度、交替车道补光等措施,逐步消除安全隐患。消息传出,相信很多饱受监控补光灯强光之苦的司机们会长舒一口气。

监控补光灯作为夜视监控中的辅助光源,对于更好地识别过往车辆信息有着重要意义,在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补光灯亮度调节不当,也会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和判断力,给交通安全造成新的隐患。

据统计,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40%,且呈不断上升趋势。很多时候,监控补光灯爆闪发出的刺眼强光,危害并不亚于远光灯。业内人士披露,当前应用广泛的爆闪式补光灯,其功率能在瞬间达到200瓦,不仅影响驾驶员视线,甚至可能造成短暂眼盲,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感觉跟被远光灯照射差不多”“简直是闪瞎了我的眼”“就像黑暗中突然看到太阳一样”……近几年人们对监控补光灯的吐槽越来越多,补光灯“亮瞎眼”之类的新闻报道也是层出不穷。与之相似,路口人行横道红绿灯因提示音声音过大造成夜间扰民,也成为许多地方市民不得不投诉反映的一个问题。

以维护交通安全为目的的监控补光灯,为何成了带来安全隐患的“马路杀手”?本是为了方便行人特别是盲人通行的过马路提示音,为何成了“扰民源头”?这样的问题值得思考。诚然,其中有技术水平受限、技术规范不统一、监控设备多头管理等客观因素,但也不排除规划设置不合理、考虑不周全的主观原因。比如,如果监控补光灯调低亮度仍能保证拍摄效果,为何不在安装之初就调试妥当?设置红绿灯设施的提示音音量时,是否综合考虑过白天夜间行人数量及噪音的区别,以及距离居民区远近等因素?

不让交通设备成为扰民源头,需要我们的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更加统筹兼顾。令人欣慰的是,面对民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各地相关部门均能做到态度积极、认真解决。此前,上海探索推进“微光电子警察”,用摄像机内嵌少量LED光源来替代LED补光灯的做法,引得网友一片叫好。

此次,公安部交管局在公开回应中更是提出了系统解决方案,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逐步消除隐患,下一步还将从选用“星光级”摄像机、红外摄像机等对补光要求较低的新型设备、完善补光灯设置规范等方面加以努力。我们期待着,“亮瞎眼”的监控补光灯早日成为历史,我们身边的道路交通环境也可以更安全和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