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专家呼吁冻卵适度放开

受访专家: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生殖中心主任、教授 薛晴

本报记者 任琳贤

今年“两会”上,女性生育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焦点。随着全国出生率走低、晚婚晚育越来越突出,多位代表、委员提出适度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建议。然而,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不被允许冻卵。如何保护大龄单身女性的生育力,成为困扰各方的难题。

30岁以上单身女性更想冻卵

就“是否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话题,记者采访了几位年轻人,多数人表示支持。刘军(化名)去年刚结婚,尚未与妻子生娃,他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大龄单身女性非常多,晚婚晚育很普遍,若能在最佳年龄冻卵,也许是一个晚育的保障。而对已婚女性来说,如果我老婆不生孩子而去冻卵,我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国内目前关于冻卵的讨论,更多是集中在未婚未育人群,已婚人群中除特殊疾病因素外选择冻卵的仍是少数。

37岁的黄慧慧(化名)仍是单身,很早就接受了冻卵的观念,并在国外冻存了20多颗卵子。“对单身女性来说,冻卵就像一张生育力保证书,防范未来要面对的生育问题。”不过,目前困扰她的是还没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所以留存的卵子没有“用武之地”。

根据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但育娲人口研究智库发布的《中国辅助生殖研究报告2023》显示,超六成被调查者希望通过冻卵保存生育能力,其中30~34岁意愿最高。在我国境内,目前仅对患有疾病的特定人群开放冻卵技术,健康女性想要冻卵,只能出境。据悉,英国、美国、加拿大、西班牙、比利时等国均允许单身女性冻卵,且已运行多年,甚至出现“卵子浪费”问题。西班牙曾发布数据称,2022年,有超过6万枚冷冻卵子无人认领又无法销毁。

限制冻卵的三重考虑

“单身女性冻卵”话题引发社会关注可追述到2019年,当时30岁的徐枣枣寻求冻卵的可能,但被国内医院拒绝,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该案件审理已持续5年多,备受关注。

“确实有单身女性来咨询能否冻卵,但政策是不允许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生殖中心主任薛晴教授介绍,目前,保存女性生育力主要有三种技术:卵母细胞(卵子)冷冻、卵巢组织冷冻、胚胎(受精卵)冷冻。临床中,一些患者因癌症、卵巢受损等疾病影响生育力时,医生往往建议采取辅助生殖技术保留生育机会,单身女性患者可冷冻卵母细胞或部分卵巢组织,已婚女性患者则更多选择冷冻胚胎。

2023年3月,卫健委曾组织专家就单身女性冻卵进行讨论。卫健委认为不允许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单身女性冻卵的原因:一是女性卵子冷冻技术是有创性操作,技术难度大于男性冻精,危害女性健康;二是学术界对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冻卵技术有较大争议;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的技术滥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告诉记者:“如果彻底放开单身女性冻卵,肯定会有不少人盲目去冻,但最后不一定会复苏卵子,无疑会带来医疗资源浪费,甚至造成‘误导’,仿佛冻卵就跟打了包票一样,可以无限期推迟生育,直到拖成高龄产妇,生育风险大增。”

今年“两会”上,国家卫健委、全国妇联联名提交了“关于支持大龄女性以及女性肿瘤患者生育力保存”的提案,从完善法律法规、生育力保存技术的伦理和法律支持等六方面提出建议,希望为大龄女性和部分肿瘤患者提供更多的生育选择,保障生育权利。同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乔杰等至少5名代表委员也建议,应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限制。

伦理和法律争议待解

薛晴说,从医学角度看,我国辅助生殖技术早已比肩国际水平,成本低于欧美国家。但生育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事,从伦理和法律层面来看,单身女性冻卵涉及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序良俗的平衡,公众争议大、牵扯内容庞杂,需慎重考虑。

薛晴表示,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呼声日渐高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的社会需求,如何更好地保障生育权利,“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言,让大家有了更多开放探讨的机会。对于是否能有限度地放开单身女性冻卵,未来还须建立在严格的医学指征和伦理框架下来考虑。薛晴提醒,年轻人要深入了解冻卵技术,避免盲目跟风。育龄期女性应尽早做好婚育规划,最好在35岁前结婚,自然生育依然是最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