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不管骗多少,一律判重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支振锋

全国每天呼出骚扰电话近亿次、人均接到二十多个的现实足已令人抓狂。如今,电信诈骗竟导致两个如花生命的逝去,如何不对公众心理构成冲击?已是信息时代多年顽疾的电信诈骗再次引爆舆论,一点也不奇怪。

在移动互联网成为生活必需品的时代,我们的姓名、身份、消费,尤其是金融信息已与电信、互联网紧紧镶嵌。网络安全出问题,电信诈骗漫天飞,毫无疑问会损及每位互联网用户的权益。

病人的救命钱、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农民工的血汗钱,电信诈骗无所不骗。据北京市公安局去年发布的数据,我国至少有160万人从事网络诈骗产业,“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一些地区的乡村已形成电信诈骗聚结点,公然招摇,无所顾忌。有些诈骗分子藏在法治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为打击行动设置政治或外交障碍。

尽管全国上半年已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电信诈骗方式正变得越发隐蔽,不易破获。即使案件告破,很多受骗者的损失也无法挽回。因此,虽然公安部门投入大量人力和精力,但群众对电信诈骗怨声载道、焦虑依旧。

电信诈骗不仅是对受害者财产、生命的威胁,还打击了公众对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的信心,从而使本应支持分享、开放的互联网在某些方面重新走向封闭,甚至退步,这对相关信息产业而言绝非福音。在我们这样一个转型中的大型发展中国家,电信诈骗猖獗甚至还会冲击社会稳定,成为矛盾多发期的又一不稳定来源。

电信诈骗具有“高技术含量”的特点,也许我们在一段时间内不得不“与狼共舞”,但我们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严厉打击,不能等到再次付出生命代价时才追悔莫及。

现行刑法虽对诈骗罪已有较好的量刑设置,但可操作性不强,对电信诈骗等新型诈骗手段重视不足,执法力度不够,且对电信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信息泄露者等在电信诈骗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其他主体,处罚力度太弱。考虑到电信诈骗的危害,完全可以不设金额门槛,只要诈骗,就认定其构成犯罪,加重处罚和判刑力度。 另外,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部门必须重视这个问题的解决,对公众的反诈骗教育应成为锲而不舍的“常规作业”。公安、教育、民政、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以及电商、社交媒体等互联网企业必须跨界联动,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实现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