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网络“卖惨”透支公众善良

本报特约评论员 许朝军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某学校教师体罚学生导致其吐血一事引发舆论关注,后经警方调查,涉事家长刘某是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某网站一名视频博主推出《36岁患肺癌崩溃,山穷水尽,母亲照顾百病缠身的父亲突然又中风》视频,一时走红网络,后却被网友发现,其日常消费不菲,疑为夸大事实、故意卖惨。

现实中,打悲情牌,靠卖惨骗同情的类似案例举不胜举。其中,有渲染自己遭受病患折磨,骗人恻隐之心的;有通过虚构情节夸大事实,营造悲情气氛博取网民同情关注的;还有声称大学生休学创业遇困、贫困户农产品滞销、传统工艺产品销售陷入困境等诸多“卖惨营销”的……说白了,这些行为都是在用“悲情牌”骗取社会公众的同情心,或用卖惨赢取社会舆论的关注,进而形成有所指向的压力传导,并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单纯选择用网络卖惨赢取关注,似乎并未直接伤害到公众,但社会同情心并非取之不竭、源源不断,对公共道德情感的过度消费,很可能使人们陷入审“惨”疲劳,对各类真实的、本应给予同情的遭遇视若无睹。对正常的公共道德认知体系和良性社会秩序的建构而言,这便无异于一种恶劣的撕扯和割裂。更有甚者,在“卖惨骗同情”的背后,还隐藏着直接牟利的意图,比如骗取爱心捐赠,诱骗人们堕入质劣价高的消费陷阱,或是利用舆论力量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施压,以期实现个人目的等。而多数情况下,这些中饱私欲的行为都会或多或少存在侵权、造谣、欺诈、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违规问题。

公众话语权的扩大,给了更多人发声的机会,却也成为少数人妄图“捷径牟利”的工具。面对越来越多的网络卖惨行为,相关部门必须严管严查,这不仅是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的需求,更是对道德秩序、社会公平、正义和诚信的匡扶之需。首先,相关网站应从自我净化的角度进行监管“过滤”。按照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卖惨信息发布的监管和审核,尤其是一些涉及公益募捐和爱心救助的内容,必须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类似事件。其次,要严肃查处“网络卖惨骗同情”案件,警方、网信、工商、税务、综治、司法等部门应采取协同联查机制,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公开的原则,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最后,司法部门可从以案释法和司法解释等角度,完善法规,以达到有效震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