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真实透明是求助平台的生命

本报特约评论员 金丰杰

在民政部引导下,爱心筹、轻松筹、水滴筹、360大病筹等大病求助平台不久前签署了《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2.0版。相较于2018年10月的《自律公约》1.0版,架构“底线规则”是新版的一个亮点,比如,不得为有初步证据证明提交虚假材料的发起人筹款;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伪造、私自使用公司印鉴;不得伪造公司、用户、合作方及其他第三方的文件资料或签字等,均致力于追求信息的真实性。然而,这还远远不够。

“真实”和“透明”是所有大病求助平台的生命。前者只是把正常商业行为和诈骗行为区分开来的基础指标,是最低要求;后者则是区分众多大病求助平台优劣的关键指标。因此,平台自律还需从更多方面下足力气。

平台首先有义务去鉴别、核实求助者信息的真伪,并发布真实的求助信息。在具体操作上,为保证效率可先行发布求助信息,但在信息条目上要醒目注明“该条信息尚未核实”之类的提醒字样;经核实后,再在信息条目上同样醒目注明平台给出的真伪结论,并对虚假求助信息有一系列的后续处理。同时,平台还应对每个具体的求助案例进行跟踪和总结。每一个求助就是一个独立的“筹款项目”,平台需定期向捐助者公示筹款进展、收入开支明细、剩余款项,以及剩余款项的处理等,从而形成一个事无巨细的项目总结报告。“透明”是大病求助平台取信于捐助者和所有用户的关键所在。

对大病求助平台的运营而言,真实和透明也体现在平台运营的商业服务产品上,比如保险产品等要尽到诚实告知义务,不刻意隐瞒和误导,更不要试图浑水摸鱼。运营者的意图,用户很容易感受到,并会立刻做出反应。那些罔顾真实和透明性的平台,早晚会被求助者、捐助者和行业监管者逼着走向真实透明,或者直接消亡。

大病求助平台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一方面,它确实帮助了一些身处困境的求助者;另一方面,过于追求商业利益也导致了一些乱象。我们要认识到,现有的大病求助平台背后是商业组织,那就必然有业务经营、商业变现的任务和压力;同时,求助和互助本身却又天然带有公益慈善属性,这就要求大病求助平台的经营者需要铭记平台所宣扬的初心和使命,铭记需要小心呵护的信任和美好,平衡好互助与商业的关系,摒弃那些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

也正是由于求助平台是新生事物,其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只有不忘初心、取信于求助者和捐助者的平台,才能有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