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代表委员为健康献策

编者的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针对医疗健康和民生领域的诸多问题提出了个人见解,本报对其中一些精彩内容进行了采访整理,希望有价值的见解可尽快落实,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日报社山东分社社长徐锦庚:

尊医重卫不应止于疫情

疫情期间,医务工作者的奉献牺牲赢得全国人民的尊重。但尊医重卫不应止于疫情,也不能是特殊时期的“限定”。

目前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评定,对医“术”的重视多于医“德”。医疗界诸多技术性奖项和表彰,由政府或专业机构评定的多,而由媒体发起或社会权威机构主办的较少。人民日报社媒体矩阵下的环球时报和生命时报的做法,值得借鉴。从2016年开始,环球时报和生命时报发起“敬佑生命·荣耀医者”公益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4届,社会反响巨大,推举了一大批“立德”“立功”“立言”兼备的好医生,在业界树立医者典范,既能带动更多医务工作者修医德、行仁术,又能充分唤起社会各界理解医生、信任医生和尊重医生。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建议如下:

1.政府大力支持“荣耀医者”等公益活动,号召全国卫生部门组织各级医院积极参与,号召各省党报作为联合发起单位,举办省内的“荣耀医者”。

2.主流媒体通过宣传报道营造尊医、敬医的良好氛围。

3.社会各界积极发力,让“荣耀医者”这类活动办得更好。希望更多的专业团体加入,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科学性与技术性;希望更多的公益组织加入,进一步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公益性;希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加入,进一步激活活动的社会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医师班宇侠:

呼吁设立国家急救日

目前我国紧急医学救援综合实力尚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例如,由于我国社会急救培训普及率极低(不足1%),导致心脏骤停患者院外心肺复苏成功率远远低于1%。与之相比,美国抢救成功率是10.8%,主要原因包括美国社会普遍开展急救普及培训,并在公共场所配置急救物资。法国急救培训普及率为40%,而德国高达80%。

公众急救普及培训不足,本质上是城乡属地院前急救大体系建设中社会急救能力规划、投入和管理不足。为全面提高我国急救事业发展水平,建议设立“国家急救日”,具体内容如下:

1.将每年1月20日设立为“国家急救日”,以此推动全社会关注急救,促进我国急救体系不断完善。

2.加强院前急救行业管理,发展医疗急救学科,提高从业人员待遇,规范职业行为,缩短急救响应时间,建立灾难应急和日常急救协同发展、空中地面配合立体化救援体系,全面增强全国120急救网络的服务能力。

3.动员全国120急救系统及相关机构,大力开展社会公众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全面落实中小学急救教育工作,建立高风险岗位人员急救培训职业准入制度,在公共场所配置急救包、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4.加快国家急救立法进程,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艳:

“强制报告制度”要立法与执法并进

近期,黑龙江4岁女童被继母家暴进入重症监护室的新闻,引起网民一片愤慨。今年4月,女童曾因伤多次入院,有医生报警,但由于女童生父称孩子“自残”而未被立案,使得女童反复受到伤害。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法律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往往隐蔽性强。要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及反复发生,关键在于早发现。近年来,我国积极构建儿童权利保护的系统工程,2015年在《反家庭暴力法》中首次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不少短板。比如,缺少反向追责、免责的明确规定,缺乏刚性执行力;执行过程中缺乏可操作细则和明确程序;把儿童看成父母的私产、把家庭教育看作内部事务的传统文化理念与当前法治社会衔接难等。

保护未成年人应注重早期预防,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制度。比如,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与《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文件中的强制报告制度在条文中进行有效衔接,细化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范围、报告内容事项、随附义务等,实现报告义务的法定化和刚性化;明确规范强制报告制度的操作程序,立法和执法齐头并进,以防其成为道德口号;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力度向基层相关部门和群体开展专项宣传培训;多渠道、广覆盖地向广大群众倡导“保护孩子,人人有责”的观念,形成社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等。▲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黄改荣:

加速二级医院转型助力养老

目前,我国二级及以下医院普遍就诊患者较少、效益偏差。同时,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现有养老床位不足1000万张,供需矛盾突出。建议加速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助力养老。

1.由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协调社区、公卫、老龄、民政、社保、财政等部门,盘查管辖区域内各种养老需求,整合医院资源,改造长期闲置床位,增添适老设施,分设日托、周托、全托,同时开办老人乐园、老年大学,使区内老人享受居家养老的快乐晚年。

2.发挥二级医院对常见病的防治、营养调剂、康复理疗、中医中药等优势,医护人员参与医养结合的同时,组织社区内富余和转岗的人员成立社工服务团队,提高社工团队的助医助老等服务技能及保健科普水平,使社区老人感受到有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3.以转型后的二级医院为龙头,统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慢性病就诊及药师服务,完善社区管辖人员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例行签约医生只能对接所在区域的上级医院,做好辖区居民急危重症转诊工作,实现楼上居住、楼下就医及社区养老的康乐生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学会罕见病分会主任委员丁洁:

建立罕见病“1+4”多方支付机制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罕见病医疗和保障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健全,部分罕见病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但其支付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建议建立中国罕见病医疗保障——“1+4”多方支付机制。

“1”是指将国内上市的罕见病药品尽可能引进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纳入国家基本医疗药品目录。采用省级统筹的办法,根据各地经济水平和罕见病发病情况实施。使罕见病患者作为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险制度。

“4”包括:1.建立专项救助。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政府罕见病专项救助。一方面适度解决昂贵孤儿药的支付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完成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解决不同省市罕见病医疗支付不均衡现象。

2.整合社会资源。慈善事业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补充,是完善社会公平的手段和桥梁。政府可引导整合多种慈善基金,针对121种罕见病的不同病种和药品费用情况,建立定病种、定医院、定流程的工作机制,促使慈善救助进入罕见病多方支付机制。

3.引进商业保险。政府引导商业保险进入罕见病医疗支付机制。一是动员广大民众购买保险品种;二是险种的设计,可以采用多病种打包的方式和孕期险种的设计路径,尽可能规避偶然性、实现风险的最大分散。

4.患者个人支付。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以补代缴的方法酌情给予救助。▲(本报记者 雷 妍 高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