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小吃协会,不是维权是“扩权”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  年

近日,备受关注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告一段落。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权威发声起到了定分止争和一锤定音的作用,让那些战战兢兢的小商户心中有了底。随后,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公开道歉,承诺立即停止维权行为。而在此前,河南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维权。

规范商标使用、追究侵权责任,是商标保护的应有之义。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发展,同时也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此次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及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维权,之所以会引发网友几乎一边倒的吐槽和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做法有点跑过界了。

从法律上讲,“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权属于潼关肉夹馍协会全体成员。作为商标注册人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及协会成员只能使用,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该商标,自然也无权向他们收取版权费和加盟费。“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可以收取使用商标的许可费,但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如此看来,两家协会以涉嫌侵权为由对全国百余家商户进行起诉,除索取赔偿之外还提出交会费接受统一管理、缴纳近十万元购买商标版权之类的要求,确有擅自“扩权”之嫌。

在维权方式上,两家协会的方法简单急切,缺少充分沟通,毫无征兆的起诉既让商户难以接受,也让公众无法理解。很多商户是小本经营,单个肉夹馍的毛利一般不足2元,缴纳99800元的版权费压力之大可想而知。由于法律知识不足以及存在畏惧心理,不少商户自认倒霉赔钱了事。因此,有网友质疑两家协会是在“以维权之名行敛财之实”,可谓是吃相难看。事实上,两家协会的维权行为,根本无法达到他们所谓的“规范管理和品牌化运营”目的,甚至还导致了砸自家饭碗的负面效果,损害了品牌形象。

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都是历史悠久的地方名小吃。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在情况说明中表示:“逍遥镇胡辣汤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离不开各地胡辣汤经营户的传承熬制,离不开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诚然,要把地方小吃品牌做大做强,相关行业协会必须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开放的心态,做好完善标准、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与商家一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把品牌维护好、经营好、推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