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好评返现”害人害己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孙彬彬

不少消费者在收到网购包裹后,发现里面除了自己购买的商品,还有一张好评返现卡,上面写着“评论晒图有礼”“晒视频领现金”“全五星10字以上好评+追评+关注店铺=平台小额打款”“轻松三步领现金”等字样。好评返现,即消费者完成网购交易后给予卖家好评,并将好评截图回传给后,卖家会承诺返还少量现金或优惠券。对店铺而言,这样可以快速“刷信誉”“攒人气”,对提升好评率有很好的效果,但对消费者而言,可能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消费者通过好评获得了少量现金和实惠,但商品“好评”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还有人表示给完好评后,发现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很难维权。作为一般消费者,对实际商品、服务不相符合的虚假评价行为,本身并没有被法律明文禁止。表面上,参与其中的消费者会获益,但后续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第一,此类“好评返现”不被我国目前主流网购平台认可,法律上属于经营者的单方允诺行为,存在无法兑现的可能。消费者根据要求进行了评价,若经营者未及时兑现,消费者一般无法通过网购平台的举报投诉途径获得受理。

第二,消费者参与“好评返现”,作出与实际商品、服务不相符合的虚假评价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好评返现”误导了其他消费者,使得他们的知情权与权益受到了损害,属于民事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不值得提倡,也不被法律所认可。

第三,消费者的不实评价行为,也会影响自身对商品、服务的售后维权。经营者对“好评返现”附加的条件,普遍是消费者要对商品、服务进行无瑕疵的评价。一旦后续产生质量问题或者与宣传不符,消费者之前在网购平台的无瑕疵评价,可能会构成对消费者不利的证据,成为经营者免除、减轻自身责任的法律抗辩事由,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