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重复检查仍不少!检查结果互认卡在哪

受访专家:

福建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处长  洪  涛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王  岳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  邓利强

生命时报记者  李珍玉

近日,国家卫健委关于《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刚刚结束。检查结果不能互认,一直是让很多患者苦恼的问题,每去一家不同的医院,就需要重复做检查,化验单、检查单越攒越多,不仅多花钱、耗费精力,看病的时间也被拖得很长。

重复检查仍不少

根据此次《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线、磁共振检查、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进行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不互认是一个“久治不愈”的难题。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间实现影像资料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此后,又曾多次推动过,但成效一般。

记者在北京某三甲医院,询问了数位不同地区的患者或家属,他们基本上都遇到过不同医院对医疗检查结果不互认的情况。河北的王女士最近带着父亲到北京看肝病,她表示,地方三甲医院的结果,在北京的医院还是可以用的,但也有些影像检查,医生说看不清,就需要重做。一旁的张女士则说:“检查结果能不能互认,主要看医生。有的医生好沟通,只要是一个月内做的CT检查,就不用再做了。但有时候,医生是按检查套餐开的单子,以前的结果都不认。”一位正在办理出院的患者说:“我住院一周前刚在这家医院的门诊做过检查,住院时又都做了一遍,多花了不少钱,还多‘吃’了不少射线。虽然有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自费也不少啊!”

记者陆续请教了多位医生,他们几乎一致地告诉记者,很多三甲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其实是可以互认的,医生们通常会看是否是通过国家标准化认证的检验,或者影像学检查图像是否符合标准。但在具体临床实践中,也有一些需要重复做的检查,以避免偏差。比如,CT、核磁检查的结果与机器规格、操作者是否对患者的胖瘦做好判断、造影剂穿刺针是否顺畅、患者呼吸幅度等有关,超声检查也有主观倾向和主观测量。另外,需要做手术的患者,一些影像学、血液学检查都要重复做。检查结果往往要兼顾时效性,通常根据不同疾病特点,检查结果的“有效期”为1~3个月;血常规、肝肾功能受病情影响,变化较快,有些医院有不成文的规定,一周后就要复查。

互认受多因素影响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说,医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困难,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技术标准。尽管设备符合出厂标准,但人为操作可能有偏差,各医疗机构在互认过程中也有这个担忧,实现检验检查结果同质化,是一个前提。第二是经济利益。目前,医疗机构都各自核算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缺乏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一些地方未取消药占比考核,医院不得不通过多做检查来平衡药费开支,客观上加剧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难度。

有医生担心,如果用其他医院的报告结果做了诊断治疗,一旦出现问题,责任由谁承担?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表示,医生依据辅助检查结果进行诊疗,检查结果默认是客观规范的,而对检查结果的解读,可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如果医生依据其他医院检查结果做诊断,一旦出现问题,检查结果的差异由检查的医院负责,不能因此苛责诊疗的医生。

福建实现省级互认

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江苏、云南等地已开展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而浙江、贵州、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年内也将实现有条件的检验结果互认。

福建省卫健委医政管理处处长洪涛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今年8月以来,福建省全面推进医疗结果互认体系建设,涉及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标准化、检验检查质量控制、医疗体系和政策支撑等多方面。如今,在省级医院医生的工作台旁,患者可以看到“省内检查结果已实现互认”的提示牌。今年年底,检查结果将拓展到市级、社区医疗机构,计划明年3月拓展到县级医疗机构。

洪涛介绍了四方面措施:第一,建立信息系统平台。省内改造了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省平台数据库对接,患者资料可提前预加载、存储或提取。第二,统一数据标准,解决“不能认”的问题。以前不同医院很多检查名称不一致,数据标准也不一样,比如胸片正侧位有的被称为胸部平片。为此,省卫健委制定和公布了检查检验互认项目、范围、方式等规范。第三,推进检验检查同质化,解决“不敢认”的问题。控制质量管理,把各地市医院实验室、影像科检验检查的质量提升到统一水平。第四,加强医药、医保、医疗联动,解决“不愿认”的问题。检查结果互认客观上会使医院收入下降,随着国家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按照病种收费,检查做少了,余额可变为医院收入,就能增强医院和医生参与积极性。

邓利强表示,从长远发展看,检验检查结果走向全国互认是趋势。未来,正规医院开出的医疗检查结果,我们都是可以信任它技术质量是过关的,即从法律上认为检验检查结果是真实有效的,结果由检查医院负责。以此为前提,整个医疗就诊秩序才更合理、更良性,医生也能减少为检查结果担责的忧虑,继而促进结果互认的推进,减少医疗资源浪费。

但是,多位专家均认为,“实现全国检查结果互认不能操之过急。”洪涛说:“各省医疗系统差异很大,设备标准不一样,同级医院划分标准不一样,而全国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前提仍是同质化。”王岳表示,全国统一实现结果互认,不好一概而论,可以逐步去推进,例如此次征求意见稿就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加上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