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专家联合呼吁:采用食品包装正面标识,保护消费者权益

12月23日,中国政法大学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在京举办以“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的预包装食品正面标识体系制度构建”专题研讨会。10余位来自公共卫生界、法律界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专家共同呼吁:让食品包装正面标识制度落地,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目前食品营养标签存在看不懂、标识不醒目、消费者不信任等问题。食品包装正面标识是位于包装正面主视野中的营养标签,通常通过图标、符号、文字等元素以简化的形式展现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比位于包装背面的营养成分表更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的营养状况并迅速做出健康选择。中国政法大学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青斌教授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食品包装正面标识体系,构建预包装食品正面标识体系具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多方专家支持食品包装正面标识体系的开发和实施,以帮助广大居民选择更健康的食品,减少慢病、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明确食品包装正面标识对于营造健康环境、明确健康选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突出作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中国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杨晓光认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的推进势在必行,是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切入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孙颖教授和薛克鹏教授提出:“食品标识问题不仅关系到知情权,还存在健康权的问题。建立正面标识体系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明确、简洁、快速的指引,让消费者对预包装食品有正确识别。”在首都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讲师乔宁看来,食品包装正面标识的建立对于公民得到一些关键证据并在实践中获得维权具有积极意义。

“我国公众对营养标签的使用并不乐观。”北京协和医学院副教授张娟表示,每五个受访者中只有两人能理解营养成分表。而中国政法大学食品药品法治研究中心一项涉及2000多名消费者的调查显示,96.83%的参与者支持在预包装食品领域推广国家统一认证的、更简单、清晰、醒目的食品标签。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营养技术官崔莹表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被世卫组织推荐为应对慢性病‘最合算措施’之一,目前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推行,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

“食品包装正面标识本质是一种助推行为,作为一种科学手段,能够在尽可能减少成本的前提下取得更好的效果。正面标识体系应当采取评价型,以避免出现信息的紊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张力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研究员、食物营养评价室主任王竹表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和全社会参与,同时加强对其监测和评估,不断动态调整、发展更新。(生命时报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