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上海急救车事件的思考

本报记者 任琳贤

近日,上海一则“120救护车未向患者施救”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发关注。根据视频和爆料人(邻居)、患者家属发布的信息可知,3月30日上午8时左右,患者感觉呼吸憋气,使用哮喘喷剂未好转后晕倒。家属立刻拨打120并向邻居求助,大家马上开展心肺复苏。8时30分左右,现场测核酸医务人员上楼急救,表示需要AED(自动体外除颤器)。8时45分,一辆由肠胃急症患者呼叫的救护车抵达小区,邻居们告知救护人员,小区内一位哮喘患者情况危重,随后两位患者家属协商,肠胃急症患者同意哮喘患者先用救护车,但救护人员表示无法临时更改病人,车内除颤仪也无法借出。同时,患者家属到小区门口求助警察协助送医,警方因防疫要求只能在小区门口负责联系居委会和相关人员。9时18分,邻居报警的派出所送来AED,9时29分第二辆救护车抵达,医护人员迅速开展抢救,但哮喘患者不幸离世。

3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对浦东120急救中心的调查情况》称,由于哮喘患者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除颤仪。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随后,该急救医生被停职。对此,网友们表达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医生见死不救,漠视生命”;另一方认为“医生只是按章办事,并保障其他患者的生命安全,却无辜遭受网暴”。对于逝者和家属,我们深感遗憾,而事件背后也有些问题值得探讨和反思。《生命时报》邀请急救专家、卫生法学专家从各自角度说出自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