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康复治疗师地位很尴尬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 凌 锋

本报记者 牛雨蕾

近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示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公示稿(下称《职业分类大典》),将康复治疗师和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从“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归类至“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归属康复矫正服务人员大类,引发广泛讨论。《职业分类大典》公示后,多位业界专家和团体积极建言,提交职业定位修改意见。对此,《生命时报》记者专访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首席专家凌锋。

新调整引发讨论

生命时报:康复治疗从业者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凌锋:康复治疗师是指在预防、医疗、保健机构中,利用各类非药物、非手术的评估与治疗手段,从事人体缺失功能评估和康复干预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工作可预防伤、残、病发生,实现伤病患者顺利康复或病而不残、残而不障、障而不废的目标。理论上,康复治疗从业者具有独立的理论基础、评定方法和治疗技术,是独立评估、独立开非药物康复处方、独立给患者康复治疗的专门职业。在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康复治疗行业已发展了近百年,多国法律要求治疗师须通过国家层面的执业资格考试、在相应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能执业。

生命时报:怎么看《职业分类大典》对康复治疗从业者的职业归类?

凌锋:这个消息一经公布,就引发多方激烈讨论。2015年,康复治疗师首次被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列为“康复技师”,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类别,这已经与临床实际存在偏差。一方面,康复治疗师并非技师。技师的工作是为医疗专业人员的临床决策提供参考,而康复治疗师是与医疗专业人员同等地位、有临床推理和决策能力的医生,担负着对患者做治疗决策和治疗执行的双重任务。另一方面,相关类别下再无细分,不利于管理。康复治疗师有很多亚专业,如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等。

在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中,康复治疗师和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被归类为“第四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社会生活服务人员”,引起广泛讨论,其中不乏负面评价。这会影响从业者的工作情绪和治疗质量,引发他们对前途的迷茫,也将影响这个朝阳产业的发展,不利于中国老年人和残障病患的健康。我曾向人社部积极建言,且目前仍在努力之中。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称,此次分类依据为《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20号)第三条中“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该条目里没有“康”,因此康复治疗师的职业在卫生技术职务上无法入列。我认为,作为参照相关条例订立于1986年,彼时康复事业处于萌芽状态,未被列入卫生技术职务情有可原。眼下,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康复事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相关《试行条例》应与时俱进。

职业发展面临困境

生命时报:康复治疗从业者的发展现状如何?

凌锋:所面临的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三点。第一,职业认同低,执业状况差。康复产业的教育和培训目的标准不一,应用单位分在医疗、健身、保健养生等不同领域,使康复治疗师被淹没于各种执业状况中。若他们只按技师的标准执业,会造成执业荣誉感不强的问题。第二,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余地。医院人事管理体系一般按“医、药、护、技”4大类定岗,使康复治疗师的角色很尴尬,一般会被归入技师之列,造成他们没有处方权,限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第三,事业发展空间受限。康复治疗师有很多亚专业,但在培养、规划中,该职业之下无法再细分专业,这既无法反映工作真实状态,又影响其事业发展空间。

康复治疗师的职业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数据显示,中国各类残疾人数量超8500万,数字背后意味着一项又一项康复需求。但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截至2021年底,残疾人康复机构只有11260个,在岗人员31.8万人。人才缺口非常大。因此,康复治疗从业者的职业分类必须慎重考虑,否则会面临执业规划无方向、很多非医疗专业人员从业的情况。这既不符合康复医学发展内涵,也对有康复需求的患者不利。

多管齐下促发展

生命时报:康复治疗从业者未来如何发展?

凌锋:康复界医务人员认为,应考虑把康复治疗从业者归回《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中,并命名为“康复治疗师”。我认为,发展康复事业可以在认证、教育、培训方面同步前进。1.建立准入标准和执业资格制度。建议国家卫健委启动修订《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形成“医、药、护、技、康”5类职务,从根本上推进康复医学事业发展。2.建立相关大学教育制度。须对治疗类专业教学资质认证,建立康复治疗专业教育标准,确保专业师资和教学条件,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3.财政拨款支持规培。希望政府委托国家一级康复学(协)会负责,以在多省市试点为契,建立全国正规的规培制度。4.建立培训体系和考核认证标准。发挥专业学(协)会的专家资源、平台作用,制定国家级康复治疗师培训大纲、培训基地、考核制度。5.政府牵头主导,发挥行业智库作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可以由治疗师行业协会来推动建立治疗师登记制度和执业资格考核制度,进而推动国家相关立法的完善。可委托国家康复(协)学会,先就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开展调研、信息采集、咨询论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建立方案与流程可参考医师、护士执业考试等办法,实行“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