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私设“景点”,吃相太难看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 年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通知,定于9~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未经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行为。

无照无证的“黑旅行社”,景区附近居民自建的“油菜花海”“沙雕城堡”,在黄河滩区擅自建起的游乐公园,在网红“野景点”内的漂流探险,以赠送礼品等手段欺骗诱导老年游客的“低价旅行团”,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造湖造景,以及拦车揽客、临时加价、“景外景”“票中票”等套路……类似这样的旅游“陷阱”在不少地方都发生过,让许多游客苦不堪言。

私设“景点”问题由来已久且危害重重。一是侵害游客权益。一旦出现矛盾纠纷,游客往往只能忍气吞声。私设“景点”安全隐患导致游客死亡的悲剧事件也曾有发生。二是扰乱市场秩序。缺乏监管的私设“景点”,必然会对正常旅游市场秩序造成冲击,给当地旅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三是破坏生态环境。近年来,类似在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旅游设施的情况屡有发生,对生态环境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私设“景点”的出现,不论是目光短浅的“靠景吃景”、唯利是图的欺客宰客,还是利欲熏心的铤而走险,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相关社交平台对内容审核把关不严,给虚假宣传、乱打广告者提供了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私设“景点”能够吸引部分游客,说明游客的多元化需求有待进一步得到满足。

整治私设“景点”,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应严格落实责任,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私设“景点”行为。同时,要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成因,理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关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广大游客也不要盲目跟风、轻信经过美化处理的私设“景点”照片,主动抵制私设“景点”,做到文明旅游、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