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房乱象就该严管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  年

“黑中介”、甲醛房、隔断间、乱涨价……一提到租房,很多人会首先想到这些租房乱象,尽管网上有各种“避坑指南”,但仍有人难免“踩坑”受骗。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意味着对出租甲醛房、不退押金、重复收佣金等行为都有了处罚依据。

《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施行,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把住房租赁纳入完善住房制度体系的大局通盘考量,对出租住房与租赁合同标准、押金收取与监管、住房转租业务、租房价格监测与干预等方面都进行了规范。此次印发的《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了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何种行为对应着何种行政处罚,更加一目了然。

近年来,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迅速,租房成为不少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也引发了大量矛盾纠纷,“黑中介”、隔断房、甲醛房问题屡禁不止,“二房东”跑路、哄抬租金、发布虚假房源等乱象时有发生。

《条例》及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出台,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加强行业管理和规范租赁市场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当前住房租赁市场的一些热点问题都有针对性地提供了解决方案。比如,甲醛房严重损害租客的经济利益和生命健康,备受舆论关注。北京市规定,若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后,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严重者最高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公示3年,不得申请缩短公示期。

又如,乱涨租金问题深受租客吐槽。《条例》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住房租赁价格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预警机制。住房租金明显上涨或有可能明显上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市人民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资金要监管、违规受处罚,北京市有关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房屋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以及落实租金调控机制等规定都属于创新之举,对于其他地方具有借鉴意义。面对屡禁不止的租房乱象,面对长租公寓、租金贷等新业态、新模式,住房租赁监管的措施应不断跟上步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立法,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实现所有人的住有所居、宜居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