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张铁鹰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近日披露,广西9所高校存在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低、科技项目立项聚焦重点不够突出,以及科研项目结余资金闲置等问题。其中,1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79亿元,实施科研项目702个,仅5个项目成果实现市场转化,占比0.71%;1所高校累计获得财政投入科研经费1.31亿元,实施科研项目862个,实现成果转化0个。该消息一经报道便引发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规定的很明确,高等院校“有权依法自主选择课题”。从这一点来说,1.31亿元的科研经费“打了水漂”的看法有些武断,“既然成果转化率为0,就应减少对高校科研投入”的认识,也有些肤浅。实际上,从近年我国科研人员发表论文的数量看,我国科研能力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科研成果也是喜人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科研投入的增加分不开。科研需要长期投入,不能唯市场转化率是瞻,否则“耐得住寂寞”的科研守则一旦被打破,“成果焦虑症”不仅会在基础研究队伍中蔓延,还可能催生科研造假行为。
不过,上亿元的资金投下去,数百个项目实施后,成果转化为0的现实,无疑是一次残酷的警醒。它让我们明白,科研立项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
当下,企业以科技领先抢占市场的意识非常强烈。可以说,只要高校科研成果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就会受到欢迎,市场转化几乎不存在障碍。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科研成果还“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或者只是写在论文里,确实不合时宜,也让公众匪夷所思。
此外,唯项目的科研工作评价方式,还在发挥着“指挥棒”作用,大量“职称论文”阻碍着真正有价值的科研项目脱颖而出。相关高校重立项、重争取资金、轻项目市场化,项目结题后便不再追踪其市场反馈,这难免导致科研结果被束之高阁,直接造成科研资金被浪费。
高校科研成果必须加速转化为可供社会直接使用的生产要素,这既是企业的呼唤,也是科研最终的价值,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亟需。因此,在加强对高校科研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课题选择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加强对科研项目市场价值和前景的考察,提高科研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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