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 温一如
自9月1日起,深圳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摆摊“解禁”。而在此前,北京、上海、厦门、昆明、杭州等城市也已明确放宽摆摊限制。街头巷尾的烟火气回来了。
摊贩是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因为有了摊贩和摊位,群众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城市的活力也进一步迸发。其创造的就业岗位,推动的经济复苏,更为整个城市的发展贡献了力量。但摊位的存在也给城市带来了一些问题:摊位分布散,难以管理;部分地摊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问题;摊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经营散漫,噪音扰民数不胜数。正因如此,全国多个城市都曾在几年前对摆摊经营实施禁令。
如今,无序摆摊导致的负面问题依旧存在。比如,今年6月,西安市浐灞御锦城小区居民反映,周边有大量商贩占道经营,造成园区不仅脏乱差而且噪音扰民严重;今年8月,广州白云区望岗村治保队员接附近居民投诉称,摆摊商贩在深夜仍用扩音器大声叫卖,严重扰民……不过,各地开禁路边摊的趋势已经显现,城市治理就需要跟上脚步,将管理措施尽可能细化,为摆摊经济更好地发挥其便民和促经济发展作用提供政策支持,彻底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尴尬境地。
制定摆摊经营政策要更加精细化。城市发展速度加快,问题也会一个接一个,但是所有问题的解决,需要深入群众中精准调查研究才能更贴合实际。针对摆摊中暴露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分条缕析,逐个击破,才能更好地服务民众。比如,有媒体调查发现,深圳路边摊回归半个月后,仍存在“有条例却无统一细则,不知道如何执法、如何管理”的问题。这就需要城管局尽快出台统一指引,以免造成大量基层矛盾。
制定摆摊经营政策要坚持便民原则。根据民众实际生活需要,设定经营品类,根据产品和服务内容明确外摆时间,精准划定经营范围,确保设摊经营活动便民不扰民,将便民利民的精神贯彻始终。
制定摆摊经营政策要坚持统筹兼顾。鼓励摆摊,不代表无序摆摊,市容市貌和经济发展需要统筹兼顾,“门前三包”的要求执行至今取得了巨大成果,这种做法依然可以沿用至摆摊中,卫生环境、交通道路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当然,引导摊位规范经营不是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但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始终应是制定规则的核心,相关部门需要有“绣花般”的耐心、“精卫填海”的决心,把工作做得更精细、更到位,才能实现规范经营和便民利民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