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宋崇升
许多精神心理疾病的显著表现是患者出现情绪不稳、言行过激。经过治疗后,病患不吵不闹,也不伤人伤己,家属往往就认为这是病愈了,实际上可能并非如此。
相对严重的精神心理问题,如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患者更容易出现兴奋冲动、暴躁易怒,这些表现因过于反常而引人注目,理所当然地被视为主要甚至唯一症状。但其实,“心病”的症状远不止这些。
比如精神分裂症患者,除了“阳性症状”——幻觉、思维混乱、行为想法异常等,在某些阶段还可能存在思维贫乏、情感淡漠、生活懒散、被动退缩等,这些也是心理功能受损的表现,由于“动静”不大,被称为“阴性症状”。此外,精神分裂症患者还存在认知功能障碍,比如思维流畅性降低,记忆力、注意力、执行力下降等。阴性症状和认知功能障碍相对隐蔽,不易被觉察,如果没有接受专业检验,难以被发现。因此,如果治疗后,患者阳性症状减少或消失了,就认为其恢复,不再做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直接让他们回归社会,很容易出现新问题。比如他们的心理功能缺损会在上学或上班中暴露出来——不能理解所学的知识、不能完成交代的任务、容易出现差错失误、经常拖延等。这些都表明,患者的精神症状没有完全治好。
部分双相情感障碍或抑郁症患者,特别是病程较长的患者,也可能存在认知功能下降。最常见的是记忆力不好,爱忘事;注意力不能集中,坐不住,容易分心走神;决策时犹豫不决,反应能力下降等。有这些表现时,就需要意识到,病没好。
精神心理疾病怎么算是治好了呢?通常有两个评估维度。一是临床治愈,即经过治疗后,精神症状均消失缓解,不再是医学意义上的病人;二是痊愈,患者不仅没有症状,且社会功能也恢复如初。所谓社会功能,就是一个人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能力。比如一位患抑郁症的学生,经治疗后做精神检查显示已经没有症状,但就是不能回学校上学,到学校后就出现各种不适应,那么这个学生就属于临床治愈,而非痊愈。
精神心理疾病大多属于慢性病,不像感冒发烧,没有症状就可以停药。这些疾病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常见的睡眠障碍、神经症到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不同疾病虽表现各不相同,预后也不一样,但有一点得到专家共识,即要求坚持全病程治疗。
全病程通常包括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急性期指起病后症状丰富的阶段,治疗以控制症状为主,目标是达到临床治愈,同时促进患者社会功能恢复,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在之后的巩固期,要继续保持原来的药物治疗方案,避免病情反弹,防止症状死灰复燃。过了巩固期,就进入了维持期,在此阶段,患者才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减少药物剂量。
因此,患者和家属应意识到,即使不吵不闹了,也还需要巩固、维持,以达到痊愈。不要排斥继续用药,药物是降低疾病复发、维持疗效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当然,药物治疗只是基础,还鼓励患者保持规律作息、坚持运动,做到生活自理自立,保持人际交往,再尝试复学、复工,逐渐恢复原本的社会角色。持久稳定地做到这些,才是真正的痊愈。全病程治疗虽然漫长,但坚持“长治”,才能获得“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