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北京医师协会副会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原院长 李 宁
本报记者 李珍玉
生病住院时,大家的精力大多被病情占据;出院结账时,在密密麻麻的收费明细中,往往更关注大检查、大治疗的费用。但若逐项查看,有时可能会发现几元几角的零散花销,与之对应的项目名称却十分奇怪,让人疑惑“这也算在我的医药费里?”
有些收费让人匪夷所思
近日,《生命时报》进行了一项“你经历过哪些医院奇葩收费项目”的问卷调查,在收回的几百份有效问卷中,有66%的受访者称自己或家人遇到过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比如输液收座椅费、门诊收空调费、住院收垃圾费,甚至连接受出院用药指导都要被收取“健康教育费”。
今年6月底,宁夏一位网友发文称,带孩子去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输液时,被收取了两次“静脉输液(座椅一组)费”,共计5元。她感慨道:“头一次听说医院输液椅是收费的。”不少网友对此表达了质疑:床位费可理解,座椅费出乎意料,难道患者输液要自带椅凳吗?无独有偶,一位海南省患者近期也展示了当地某医院收取“空调费”的公告,上面写着“今年(2024年)4月1日起,诊查费类加收中央空调费0.5元”。该患者质疑,开空调并非只惠及患者,为何却单独收费?一位湖南患者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今年在省中医医院骨科看腰痛后,账单中竟有30元触诊费,“以往触诊并不会额外收费,这些基本诊疗服务难道没算在挂号费内?”
以上事件均引发了热议,涉事医院的回应大多比较迅速。比如,针对“输液座椅费”,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发表声明称,该项收费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B类价格”,即“输液床费用为每次5元,仅提供座位的减半收费,即每次2.5元”。针对“空调费”,记者电询了海南省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称,2024年3月底,海南省医保局已发布相关规定:“中央空调加收5角”,并进行了公示。
目前看来,上述费用均符合相关规定,但公众却认为,合规一定代表合理吗?这种收费行为是否有“巧立名目”之嫌?
“隐形”收费被诟病已久
实际上,公众对某些医疗收费项目抱怨已久。从医疗服务层面来说,医疗机构自带鲜明的公益属性,医院更是一个公共场所,座椅作为各项诊疗中的基础设施,额外进行收费的做法不符合认知。对患者来说,即使是商场、餐馆等营业场所,桌椅都是正常配套服务,额外收取“餐位费”为违法,为何在医院就“合规”?更何况就医时已支付相应医疗费用,这些基础服务为什么单独拿出来收费。
针对公众的质疑,多地卫生部门曾发出过相关倡议。早在2006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建议医疗机构取消类似“座椅费”“躺椅费”等不合理收费;2011年,山东济南部分医院就曾因收取输液座椅费引发关注,山东省物价局随即下发通知,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不得另外加收观察、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即便如此,当下这种“隐形”收费仍屡见不鲜。专家指出,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现实经营困难。海南省医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医改前,医院收入来源主要有三方面:财政补助、医疗服务项目,以及药品耗材差价;医改后,收入只留下前两项。而国家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足8%,公立医院的运营需依靠自主创收90%以上。
北京医师协会副会长李宁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国家对公立医院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即医院收入全部上缴,与医务人员的工资绩效脱钩,同时国家、地方财政要负担公立医院的正常支出。但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偿无法到位,而医院运营成本、人员工资绩效发放、设备损耗和投入等无法避免,导致一些医院经营困难。在创收压力下,部分医院开始以增设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提供所谓的‘增值服务’。”
第二,概念易被曲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多部门曾下发《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2012版)》作为医疗服务收费的依据蓝本,系统规定了医疗服务项目的名称、具体内容,但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些服务项目和内容不相符。比如,重庆一位患儿接受高频振动雾化治疗20分钟后, 医院收取了49.5元“治疗费”。但按照《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该项目每次收费应为16.5元。医院解释称,患儿在治疗中共用了3种药,需收取3次费用,但换药时雾化治疗并未中断过。北京某三甲医院一位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雾化治疗次数不能按药品使用数量计算,这家医院是在故意曲解概念。此外,输液躺椅或病床虽属正常收费范畴,但座椅费也是对“床位费”的曲解。严格来讲,相关收费不符合国家标准,可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物价处投诉。当前,全国知名的三甲医院执行收费规定时都比较规范,患者反映情况较多的,一般出现在地市级、二级或以下级别医院。
第三,处罚力度不够。医院收费情况均在物价部门、医保局的大数据监控之下,凡是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处以几十万、几百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北京市卫健委一位医院管理负责人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处理违规收费时,通常对情节较严重、影响较恶劣的处罚很严厉,但对一些个案、涉及金额不高的,甚至患者都未发现的,一般处罚较轻,通常是责令整改、发布公告道歉等。“这涉及到违规的成本问题,如果医院的收益明显大于处罚,威慑力可能不够。”
第四,有现实考虑。涉事医院推出此类收费项目可能有其现实考虑,比如输液椅有损耗、座椅数量有限,或为完善患者体验采购了专用座椅等。但面对公众质疑时,医院需积极回应,对决策背景进行说明,这可能比一句“符合规定”更具说服力。
医院应坚持“公”字当头
尽管上述“服务项目”仅在极少数医院出现,几元的价格也不会给患者带来额外负担,但严重损害了医院的公益形象和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放大了公众的不信任。专家们表示,不合情理的规定该改改了。
“公立”不能形同虚设。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完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不能让“公立”形同虚设,对公益性服务内容适当增加针对性补贴,比如人力、水电、设备、药品等成本消耗,切实保障医院的基本运营。同时,加大违规收费的处罚力度,建立常态化举报奖励体系,号召大家集体做“监督员”,让医院不敢乱收费。
价格要“公开”透明。李宁表示,座椅费等费用始终未被公众认可,原因之一是收费信息不够透明,患者的知情权未被尊重。每家医院都有物价部门,均应对患者疑惑的收费项目和服务给予及时和具体的解答。此外,医疗机构可在院内设立服务价格查询机,同时公布相关监督部门电话,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付费。
公众保护自身权益。若公众怀疑某项医疗收费项目有问题,自身要有维权意识,可直接向医院索要发票,查看其中是否有该项目,凡是未列出者均为违规。也可到当地物价局、卫健委或医保局咨询、投诉或举报,相关部门均会调查、核实,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