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沈丘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泉滔
“医生的眼睛要毒。”这句话是我听解放军总医院孟庆义教授说的。“眼睛毒”是一句俗语,是说判断事物准确、犀利,即所谓“火眼金睛”。 “一眼就知晓疾病的轻重和危险程度,治疗的结果是什么,病人是否预后不良,将以哪种形式谢幕,眼里心里都应该知晓。” 孟教授的这句话像钉子一样钉在我的脑海。
一句话能引起别人的共鸣是不容易的。因为理论和实践之间总有鸿沟,这条鸿沟过不去,再有指导作用的理论也只能与炉火纯青的应用隔河相望。鸿沟要想跨越得快且早,高人指点是捷径。那是我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一个夜班,来了一位腹痛病人,做完心电图,我一看便对他说:“没事。”上级医生批评了我,反问我:“心电图没事,病人就没事吗?”上级医生的话让我愣了半天,我思忖到:“是呀,心电图没事,病人就没事吗?”后来这句话也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医学是整体医学,不是孤立医学,把病人的症状或痛苦等孤立起来看,丢失整体概念,就是俗话说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迟早会出事的。有位牙痛病人,到乡镇卫生院就诊,医生说是“牙周炎”,开了点止痛消炎药就让病人回去了,结果回家后疼痛加重,又到上级医院就诊,最后确诊“心肌梗死”,病人差点因为误诊而失去生命。还有一位大便出血的病人,医生最初是按痔疮治疗的,最后才发现是肝硬化,误诊误治了半年,给病人加重了痛苦,也浪费了医疗资源。
有人会问:“那你就没有误诊误治过吗?”毫不掩饰地说,只要当医生,就有误诊误治的时候,但要看程度如何,有时一会儿就纠正过来了,并没有给病人造成伤害。有人给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原因做了总结:病重没有看出来,看出来没处理,处理了不到位,到位了没告知,告知了不详细。究其根本,就是医生的眼睛没有达到“毒”的程度。
我记得有句老话说:“一辈子学不完的经验。”这话没错。医生遇到从没见过的病,又该怎么办呢?答曰:“吃不准的,就要请教别人,多看书,循序渐进,就一定能达到眼睛毒的水准。”医生要想练成火眼金睛,不出差错,除了要有扎实的医学知识,还得靠丰富的临床实践。所以,医生要想眼睛毒、心里明,就得多锻炼,经验大于学问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