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范立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上智
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牛雨蕾
近日,社交平台上广泛流传着一张好利来禁止员工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的通知截图。截图显示,近日好利来一位员工因休息期间驾驶摩托车而发生意外不幸离世,公司为全体员工的安全着想,“禁止所有伙伴在任何场合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如有伙伴仍然私自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上智告诉“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公司可以从关心员工安全健康的角度出发,提倡员工不骑摩托车,或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但出台“骑摩托车就解除劳务合同”的规定无论从程序还是内容方面都违反了法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各类“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确定”,在出台前还应公示。好利来无权单方面出台“骑摩托车就解除劳务合同”的规定。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与工作内容直接相关,不能漫无边际。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规章制度如果超出合理权限,法院可以判定为无效。”好利来此举显然“超出合理权限”,如有员工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可适时起诉。
但企业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摩托车骑行的危险性极高。数据显示,摩托车事故率是其他车辆的4倍,每公里致命危险率约为小汽车的20倍,摩托车与汽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司机的死亡率更是高达97%。就在上个月,重庆聚贤岩隧道内还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摩托相撞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一辆摩托燃烧,另一辆被撞得险些散架,零件七零八落,地上躺着4个人,全都没了呼吸。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范立告诉记者,摩托车事故频发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肉包铁”又没专用车道。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道路都没有摩托车专用行车道,摩托车需要在机动车道与汽车混行。与驾驶汽车相比,骑摩托车属于“肉包铁”,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出现碰撞,摩托车驾驶员将有极大的危险性。
速度快、危险系数高。摩托车为机动车辆,车速可与汽车相当。一旦车速达每小时40公里又发生撞击,骑车人头部受到的冲击可达110公斤,会导致骨折甚至是粉碎性骨折;车速达每小时60公里且发生撞击,不仅会骨折,死亡率会提高至60%。一些年轻驾驶员为追求刺激,在没有交管的农村公路上飙车,甚至可达每小时80公里以上,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安全意识淡薄。不少摩托车驾驶员驾驶时忽视头盔等安全防具,发生事故后头部会与地面、护栏等坚硬物体剧烈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有的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在酒后驾驶摩托车,此时判断能力变差、视力模糊,极易发生事故。
“糊弄式”考证。此前有媒体调研发现,市面上不少摩托车驾培机构打出“一天拿本”“包过保过”的旗号。但按要求应当至少经过38小时教学,并通过道路驾驶技能、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确保驾驶员具备安全驾驶摩托车的技能和素质。“糊弄式”考证导致部分骑手驾驶技能和素质低下,大大增加悲剧的发生率。
范立介绍,骑摩托车上路一定要“持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证的报考要求规定,以下几类人不能报考: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四肢有缺陷,躯干、颈部有运动功能障碍;患有听力障碍、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等影响肢体活动的疾病。
范立称,拿到驾驶证的人在上路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禁止“带病”上路。骑摩托车出行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如大灯、转向灯、刹车灯、尾灯是否有效,机油、冷却液、车轮气压是否充足,车把是否灵活等,避免“带病”上路。
严格遵守交规。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禁止在驾驶时接打电话;驾驶时应避免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随意压线、越线、逆行等;还要尽可能匀速、靠右行驶,遇交叉路口一定要换挡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通过;超车时一定要开转向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
禁止超速行驶。城市道路一般对摩托车限速每小时30~50公里,高速公路限速通常为每小时80公里,不得超速驾驶、飙车等。
做好安全措施。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必须使用安全头盔,且头盔需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佩戴,系带要系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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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