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帮药贩子骗保害人害己

受访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教授 邓勇

本报记者 钟财芬

“大爷,有多余的药吗?高价回收。”在上海市金山区某医院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药贩子陈某拉住吴老伯搭话。见吴老伯犹疑,陈某解释道,“这是双赢的买卖,一盒降压药售价50元,医保报销80%,个人只需付10元。您每次顺道多开点药,用不完的一盒15元卖给我,我再加点价卖了,咱俩都有得赚。”这是来自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的一则案例,故事的后续是吴老伯经不住诱惑,抱着“赚点零花钱”的想法多次刷卡超量开药,引起医保基金数据系统监测预警,由此案发,陈某落网,吴老伯也受到了处罚。

现实生活中,像吴老伯这样因贪图小利涉足医保药品买卖、成为药贩子帮凶的人不在少数。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教授邓勇告诉《生命时报》记者,近年来,随着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人们买药更加便捷,医院、药店甚至线上平台都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然而,这一便利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他们通过“高价回收”药品的方式,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非法买卖,从而形成了一条隐蔽的黑色利益链。

这条利益链的起点,往往是那些贪图小利的参保人。他们在药贩子诱导下,将所购买的医保药品加价出售,有的甚至把倒卖医保药品当成了“致富经”,还拿着家人朋友的医保卡一起扩大“生意”。被倒卖的药品经过回收者和中间商之手,可能被重新加工或包装,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药店、小诊所,最终流入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手中。

“医保的‘羊毛’薅不得。”邓勇强调,参保人参与其中,可能给自身、他人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一方面,这种行为明确违法。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若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获得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基金损失,将面临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并处以骗取金额2~5倍的罚款。如果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另一方面,倒卖的药品经多次流转,可能过期或被制成假药,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极大威胁。更重要的是,这类行为将扰乱正常的药品市场购销秩序,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挤占其他患者的用药资源,还会让救命用的医保基金遭侵吞蚕食。

药贩子在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时,常常使用各种套路。例如,他们会在医院、药店等场所附近徘徊,主动搭讪患者,以高价回收为诱饵引诱患者出售药品;此外,还会利用社交媒体、电话等渠道进行宣传,承诺给予丰厚回报,以此吸引更多人上当。邓勇提醒,要避免成为药贩子的目标,参保人需提高警觉,坚决拒绝高价回收药品诱惑,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药品非法买卖活动;其次,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医保卡和药品,避免被他人盗用或骗取,平时不虚假就医购药,也不购买使用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倒卖医保药品,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倒卖医保药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