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低龄不是犯罪“免罚符”

受访专家: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吕远霞

本报记者  钟财芬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未成年人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犯了罪却免于惩罚,引发社会广泛愤慨和对司法体系的深思。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透露,今年最高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意见,研究制定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意见。这或许意味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将告别低龄免罚模式,迈向精细化阶段。

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吕远霞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较为单一,通常以年龄为界限。根据《刑法》规定,14岁以下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后通常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不予处罚或直接送入少管所进行管教。这种处理方式虽简单易行,但局限性日益显现。首先,传统方式忽略了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不同年龄、成长环境、心理状态的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和行为性质存在差异。传统模式对所有罪错未成年人采取相同处理方式,可能导致干预措施缺乏针对性。其次,传统方式强调惩罚,忽视了教育和保护的重要性。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单纯依靠惩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再次,由于缺乏个性化矫治,许多未成年人在服刑或接受管教期间,未能真正认识到错误,反而可能受到不良影响,进一步加剧行为偏差。

事实上,司法机关早已意识到,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罚了之。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出,“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为我国分级干预机制的构建提供了基本依据。目前,甘肃省嘉峪关市、广东省梅州市、山西省沁水县等地方检察院已率先出台相关规定,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的构建。

吕远霞表示,分级干预矫治、多方通力协作的模式,为未成年人构筑起了一道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屏障,不仅能给予未成年人及时精准的引导与干预,阻止其滑向犯罪的深渊,还有助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了更好地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工作,未来应从多方面着手:1.国家牵头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制度,明确各矫治主体的职责;2.加强公检法之间的协作,确保分级矫治顺利实施;3.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4.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