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朱凤梅
本报记者 钟财芬
开栏的话:国家卫健委此前表示,2025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将用心用情做好8件为民服务的健康实事,包括扩大儿科服务、推进结果互认等,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此,本版开设“为民办实事”栏目,关注一系列健康实事的具体举措、落实情况,为大众便利就医提供实用信息。
曾经,缴纳门诊和住院预交金是就医的常规操作,1月20日国家卫健委介绍“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财务司司长刘魁表示,2025年3月31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朱凤梅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预交金制度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通俗来说,是先交钱后看病:就医时,患者需先缴纳一定金额作为“押金”,用于支付可能产生的治疗费用,后续做各种检查、买药、治疗时,就无需频繁缴费。这项制度简化了缴费环节,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等候时间,同时,保障医院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资金流,也可防止恶意逃费等。
朱凤梅解释,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不太健全时,大部分患者都是自付医疗费,预交的钱通常不涉及医保结算。不少医疗机构设有专门的就诊卡,供患者充值预交金。通常,预交金分为两种:门诊预交金包含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通常涵盖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住院预交金涉及床位费、护理费、耗材费、手术费等,总额相对较高。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两者均会“多退少补”。
当下,我国医保覆盖人群达95%,很大一部分治疗费用可先行直接通过医保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剩余部分。由此,预交金弊端逐渐显现。首先,患者需先预交一定费用,后续有了具体费用清单,才能进行医保报销,反而变麻烦了。其次,普通门诊预交金较少,一般为几百块,但需长期治疗的慢病或特殊疾病(如肿瘤患者的化疗),门诊预交金或可达数万元。尤其是住院时,癌症等重大疾病患者甚至需预交几十万元。治疗过程中,如果费用超出预交金,患者需不断补缴,经济压力较大,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来说,凑足预交金或许就是一大难题,以致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甚至放弃治疗。“这与医保制度的便民利民初衷,无疑是相悖的。”朱凤梅说。事实上,近年来,很多医院已经减少或取消了普通门诊预交金,主要保留住院预交金制度。
刘魁介绍,一方面,国家卫健委引导各地逐步降低预交金收取额度;另一方面,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用各种移动支付方式,扩大结算渠道,提升就医便利性。脱贫攻坚期间,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受到广大患者欢迎。
此次改革预交金制度,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实施展开。
一是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公立医疗机构被要求全面停收,并限时清退患者此前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为避免“一刀切”,政策也作出一些特殊规定,例如,针对不熟悉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允许保留预存费用等方式;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预收费用。
二是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立医疗机构需根据过去3年内同病种、同保障类型患者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预交金额度。例如,某病种过去3年的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为3000元,该病种的住院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