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
中国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会研究员 周丽莎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 朱昌明
本报记者 钟财芬
今年以来,国药系“打假”声明频出。从3月7日国药控股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直指河南云同医药有限公司冒用其下属公司名号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到5月15日国药集团官网紧急声明,揭露广州国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国药天域智谷”之名进行项目推广,国字号医药巨头正深陷一场与“李鬼”的拉锯战。
持续发声明打假
“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国药药材医养有限公司”“国药健康管理服务(陕西)有限公司”……乍看名称,这些企业似与国药集团关系匪浅,它们中甚至有部分企业公然将出资方标注为“国药集团100%控股”。但事实上,这些企业均已被列入国药集团“未授权使用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企业名单”中。
国药集团全称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以生命健康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下含1700余家成员企业,包括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一致、天坛生物等。其官网早在2020年7月就曾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提供虚假材料将其子公司国药国际非法登记为股东,设立御康宏博医疗(厦门)有限公司和华医汇康医疗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后几年,国药集团陆续发布多条打假声明。据《生命时报》记者统计,截止到2025年6月11日,仅在官网有据可查的冒牌企业就有84家,遍布北京、浙江、广东、福建、吉林、云南等省市。
从披露信息来看,企业假冒手段多样且隐蔽。比如,有人伪造国药集团或其子公司的印章、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将国药集团违法登记为股东;有人打着“国药”旗号,公然销售无关产品,开展无关项目招商活动;有的捏造《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等虚假资质证照许可,非法注册运营“国药医疗”APP,借此发售投资理财产品;甚至有不法分子以国药集团职工名义招摇撞骗。
事实上,面临如此困扰的不只有国药集团。记者在小红书等平台联系到多个中介,他们宣称可以通过“正当手段”,让私企与国企建立股权关系,使其变身成为“国有控股”“国有企业”。一名中介告诉记者,他们可以帮忙操作成为国企的2~6级子公司,层级越靠前,价格越高,医药领域目前提供国药集团、华润集团、三九药业的挂靠。其中,挂靠为国药集团和华润集团4级子公司报价70万元、三九药业4级子公司50万元,需一次性付清,可签“股权托管合作协议”。中介表示,药品、石油、烟草这几类的价格均较高。
假冒背后顽疾重重
国药打假是国企打假的缩影。中国企业发展与改革研究会研究员 周丽莎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假冒国企的行为并非近年才出现,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初期。
当时,部分地方企业为获取政策红利和市场信任,开始通过在名称中加入“中”“国”等字样或自称国企下属单位等方式,模糊与国有资本的关系。2010年后,随着国企混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对国有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推进和工商登记电子化普及,造假方式相应升级,不法分子开始通过伪造公章、虚假股权穿透(股权穿透是一种通过股权结构接溯到公司幕后受益人的规则)等更隐蔽的方式“嵌套”进入国企体系,中介机构介入后,一条产业化链条随即形成。2020年后,假冒国企行为呈高发与职业化特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从2021年开始陆续公布假冒国企名单,共计三批823家冒牌国企被曝光。
治理多年,假国企仍不时冒头,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企混改与员工持股研究中心负责人朱昌明认为,这背后存在多重原因。
小成本高收益驱动。有国企背书能撬动更多资源,快速获取合作机会、政策倾斜、融资便利及产品溢价。医药行业准入门槛高、竞争激烈,实力不足的企业为突围市场,便不惜走捷径,冒用国药等医药龙头名号提升竞争力。更重要的是,相较冒名带来的丰厚回报,造假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注册式审核存漏洞。市场监管部门自2014年起全面推行企业注册形式审查,其本质是以申请人承诺真实性为前提的高效审查模式。因此,监管部门审查只要求资料齐备、手续齐全,对公章或原件的真实性不会严格核验,给了造假企业和中介可乘之机。
地方重招商轻审核。假冒企业多注册在监管宽松的偏远地区,地方政府为追求招商引资,对承诺投资的企业放宽审查甚至大开绿灯,事发后也常因面子和政绩不愿主动打击,对败露企业消极处置,纵容了违法现象。
混改历史遗留隐患。有的假冒国企历史上确为国有企业,但国企混改引入民营资本后,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原控股国企变为参股,不再拥有实际控制权,但民营股东仍以国企身份对外宣传,借此争取更好的合作条件。
盲目扩张管理缺位。部分大企业在扩大发展过程中,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子公司脱离管控,违规售卖股东资质,催生一些游离于集团管理体系之外的“孙公司”。
国企打假动力不足。冒充行为对国企的损害,主要体现在品牌声誉上,但这种损失难以举证量化,法院通常仅责令造假者纠正侵权行为。此外,造假者变更身份迅速,常等不到判决就换“马甲”(换另一家国企挂靠)逃避惩罚,导致国企打假积极性不高,维权多停留在发声明、撇清关系阶段。
医药领域尤其要遏制乱象
冒名现象长期侵扰市场秩序,不少假国企中标后,因身份虚假导致项目无疾而终,使合作方蒙受损失,并引发法律纠纷。比如,国药集团多次点名的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就曾出现拖欠施工单位甚至农村集体企业款项事件。特别是当这种问题发生在医疗领域,危害更甚。电商及社交平台上,从祛斑霜、芦荟胶等护肤品,到国药膳男(黄精蛹草人参膏)、国药膳女(黑杞燕窝阿胶膏)等保健品,再到小儿感冒贴、咳喘贴等医疗用品,含“国药”字样的产品层出不穷。它们更易存在质量风险,消费者使用后不仅效果难达预期,还可能延误治疗,或因含有不明成分对身体造成潜在威胁;对行业而言,这会影响消费者对医疗健康产品的信心,并挤压正规企业的市场空间,阻碍医疗健康行业发展。
朱昌明认为,当前国企打假正陷入“发现易、根除难”的困境,多为“击溃战”而非“歼灭战”。但面对层出不穷的造假手段,“打地鼠”式的被动应对难以为继,亟需从多方面入手,构建起主动防御体系,以减少假冒行为。
强化企业自身管理。周丽莎表示,大企业需完善下属公司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股权、人员、财务、业务等关键环节,确保运营符合集团战略规范。以国药集团为例,应系统梳理复杂股权与业务脉络,消除管理盲区,避免下属公司脱离管控;同时通过官网等渠道公开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等信息,打破信息壁垒,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差冒名造假。
优化监管追责机制。2023年,国资委发布《关于建设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并对外开放,方便公众查询国企产权,确定企业身份;企业登记注册前,市场监管部门先核验产权信息,也能减少假冒国企行为。朱昌明建议,监管部门还应优化追责机制,重拳打击冒用企业名义、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工商、药监、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率。针对企业品牌损失认定难题,可推行举证责任倒置,让假冒方自证未造成损害,减轻被假冒企业维权负担,激发其打假积极性。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周丽莎认为,出现假冒国企现象的根源在于营商环境失衡。部分地区市场竞争规则不透明,中小企业获取项目和资金困难。相较之下,国企优势明显,一些中小企业为求生存难免产生“搭便车”“傍名牌”的想法。因此,政府和行业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技术培训和资金扶持等;另一方面,鼓励大型企业与之开展合作,共荣发展,从源头上减少中小企业因生存压力导致的假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