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同族”药也不可随意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   石浩强

同“族”药物,就是同类药物的通俗说法,即具有相似化学结构和相似药理作用的药物,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沙坦类)、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普利类)、钙离子拮抗剂(地平类)、他汀类等。当同族药物中的某一种效果不佳、出现不良反应或者患者不能耐受时,有些患者会想当然地换用同族的其他药。这种做法并不推荐,因为换药有不少讲究。

首先,在“不应期”内不宜马上换药。有些药需较长时间来“酝酿”药效,即药物的不应期。比如,抑郁和焦虑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往往需要4周左右才能显效;他汀类调脂药需要2~4周;地平类降压药的不应期为4周;沙坦类和普利类降压药则为2周。不应期内不能因药效“不灵”就随意换药。

若用药已过不应期,患者的治疗剂量也已达个体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或已足量、足疗程给药后,还没有出现明显效果,方可考虑换药,但是否换用同族药物仍存在不确定性。比如,失眠患者首选短、中效的苯二氮卓类药物,如地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等,如初始药物无效,则优先考虑选用同类药物中的其他品种。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的作用存在差异,其中阿托伐他汀、瑞舒伐他汀为高强度,其他则为中等强度。当中等强度他汀疗效不佳时,可考虑更换强度更高的他汀。此外,也有同族药物存在不同适应证的情况,例如β受体阻断药阿罗洛尔有治疗原发性震颤的特异性适应证,如果患者觉得疗效不佳而更换其他β受体阻断药,如美托洛尔、比索洛尔等,则无相应治疗作用。

其次,出现不良反应时要慎选“同族”。很多同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较为相似,当患者出现共有的不良反应时,如果不能耐受,一般应换用其他种类的药物,而不是在同类之间进行替换。比如普利类降压药常见不良反应为干咳,常出现在用药初期,若患者不能耐受,则应该改用沙坦类或其他类。

因药品原材料短缺或其他因素导致药品断货、缺货时,可考虑更换不同厂家的同种药物。目前很多国产药物都通过了国家层面的一致性评价,药效和安全性都是有保障的,且价格更加便宜。如果没有不同厂家的同种药物替代,则可以用同族里的其他药物来替代。

需要提醒的是,替换药物时,应逐渐减少原有药物的剂量,给予的新药也需要逐渐加量,即缓慢加减药量、维持药效平稳,至少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来完成换药,抗失眠和抗抑郁类的药物都可照此施行。骤停药物或随意更换、随意加减剂量都是不可取的。

最后也要考虑剂型及剂量。如硝苯地平控释片,一日1次即可,硝苯地平普通片则需一日3次;氨氯地平片的常规剂量为5毫克/天,更换为左旋氨氯地平则仅需2.5毫克/天。阿司匹林肠溶片更换为阿司匹林普通片时,服用时间也应做相应调整:肠溶片为空腹服用,普通片则为餐后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