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金春林
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副主任 王艳红
本报记者 侯佳欣
一张设在家中的病床,让行动不便的患者免去了奔波之苦,也让专业医疗照护走进千家万户。2023年至2025年,国家和地方层面密集出台政策,推动家庭病床服务的试点和扩面,并明确将家庭病床费纳入医保。截至2026年2月,该政策已在北京、上海、河南,以及江苏扬州、陕西西安、福建泉州和莆田等省市落地。
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胡承伟,每周工作中固定包含两个半天的上门随访。“沿路安排下来,一个半天大约能走访5名家庭病床患者。”他介绍,该中心服务覆盖约15万居民,辖区内老龄化比例已达34.23%,每年设立并周转的家庭病床超过780张。
家庭病床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困难,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以居家、居住养老机构为主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服务形式。
为更好地惠及患者,多地出台政策,将其费用直接纳入医保。以北京为例,2016年11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明确治疗性家庭病床费用可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起付线减半。北京市朝阳区居民王大川(化名)半身不遂,且患有癫痫,时不时就会发作一次。在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他在家里“住上了院”。管床医生万涛告诉记者,自己单次出诊费是80元,护士出诊费是50元,其余各项医疗服务均按照单次计费,还能以90%以上的正常住院比例报销。除北京外,还有很多地区的报销比例都处于这一水平。比如,西安从试点之初就明确了家庭病床的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医保可报销95%,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80%。
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副主任王艳红介绍,家庭病床服务主要是针对有“建床”需求,同时符合建床标准的患者,按住院程序在签约机构以“一人一档”为原则办理建床手续。随着家庭病床模式的推广,其服务内涵还在不断延伸。
细分服务内容。深圳将家庭病床细分为治疗型、康复型、缓和型及其他类型,以精准匹配不同患者的需求。其中,缓和型主打对症治疗、舒适护理和人文关怀,侧重安宁疗护。
扩大项目清单。2025年4月出台的《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规范》,明确了九大类51项家庭病床服务,主要包括诊疗服务、检查检验、护理服务、治疗服务、中医治疗、康复治疗、安宁疗护、药学服务、咨询指导等。据透露,上海市家庭病床数量已从2023年的8.8万张增至2024年底的9.1万张。
提高监测水平。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研发并上线智慧家庭病床系统,借助智能穿戴设备,医生就能进行远程查房、AI实时预警异常,轻松实现“医院—社康—家属”三方共管。
“家庭病床是适应老龄化社会、满足居民居家医疗需求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说,它不仅能减轻患者及家庭的医疗负担,更能促进资源下沉,是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
金春林认为,家庭病床能让专业医疗服务深度融入老年人的居住场所,补齐居家养老最关键的医疗短板,其深入发展将有力推动“9073”养老模式(90%居家、7%社区、3%机构的养老模式)的落地。但这一政策在推行过程中也面临人力、设备、协同等多重挑战。
基层人力短缺与动力不足。家庭病床服务高度依赖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但基层医务人员本就紧张,上门服务更是耗时耗力,如果没有与服务质量相匹配且有吸引力的绩效激励,医务人员持续提供优质上门服务的积极性将难以为继。因此要加强全科医生、社区护理员等多学科团队培养。
服务能力受限于设备与技术。医护人员上门所能携带的检查治疗设备通常较为基础,复杂情况的处理能力有限。此外,尽管“互联网+”医疗发展迅速,但各地系统标准不一、数据互通共享不足等问题,使得技术红利未能全面释放。
跨部门协同与政策衔接不畅。家庭病床涉及医疗、养老、医保、民政等多个体系,目前,部门间的政策标准、评估体系、数据信息尚未完全打通。例如,医疗记录与养老评估互认困难,医保报销与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有待更好地协同等。
“现行医保政策能起到一定激励作用,但也存在优化空间。”金春林表示,一是制定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与技术难度的价格标准,使其成为服务的核心经济补偿;二是探索更科学的支付方式,可考虑将家庭病床的一个完整服务周期视同一次“住院”,由医保基金按住院待遇打包支付,还可在医保支付中引入质量考核因子,对患者满意度高、健康管理效果好的服务提供者给予额外支付激励。
金春林认为,家庭病床打通了“医”与“养”的壁垒,其费用纳入医保更是一项前瞻性的民生工程。它应朝着全链条、整合式的方向演进,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融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于一体,真正以家庭和社区为中心的居家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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