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
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产业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未来研究会研究员 解奕炯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金春林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 金维刚
本报记者 王宁
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杨子君(化名),买药前习惯性打开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进入药品比价查询平台,随即看到“药店价格热力图”上密密麻麻的红黄绿色小点。其中,绿色代表价格较低,红色提示偏高,黄色则为价格适中。
这一便民服务是河北省医保局2026年上线的“药店价格热力图”,是响应国家政策推出的创新举措。上线以来,已覆盖全省超2万家定点药店,累计访问量突破770万人次,日均活跃用户超过1.5万。买药前查查地图,哪家药店价格低、库存足,一目了然。这不仅是技术赋能民生的生动实践,也成为全国医保系统推动药品价格公开、提升群众用药获得感的重要举措。
百姓得实惠,医保增效率
自2024年7月起,在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下,各地开始加速建设定点药店医保药品比价系统。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上线医保药品比价小程序,实现全域覆盖。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教授介绍,药品比价功能的关键作用是便于消费者第一时间找到价格合理的药品,让药品支付价格更加公平、公正、合理。这种药品价格管理方式还有利于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让百姓获益。
统计数据显示,自药品比价政策实施以来,多地通过比价系统促使药店主动降价。比如,海南药品比价平台上线仅一个月,便促使380家定点零售药店主动下调6555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19.73%;陕西省测算,随着比价机制的常态化运行,参保人员整体购药支出有望下降10%~15%。
各地药品比价系统还延伸出多种细分版本,以满足用户差异化购药需求。比如,北京、天津、重庆等地打通医保支付,支持线上结算、预约取药、送药上门;浙江、山东等地则将功能拓展至处方寻药、民族药查询、耗材匹配等场景。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认为,这些实践表明,药品比价正从“查价格”向“管生态”演进,为全国深化应用提供可借鉴的路径。
尚需持续创新升级
在群众得实惠的同时,比价系统也从便民工具升级为监管抓手。在浙江、陕西等地,该系统已建立起价格监测与分级整改机制,并试点人工智能驱动的动态价格预警系统,与国家集采政策协同联动,从而提升监管效能。
“我国药品比价政策已进入深化应用阶段,也暴露出一些尚需改进的问题。”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产业专委会副主任、中国未来研究会研究员解奕炯说。
覆盖范围有限。金春林表示,比价系统主要聚焦国家医保目录内药品,大量临床必需的自费药、创新药、罕见病用药、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等尚未纳入。同时,监管仅限于医保定点药店,非定点药店、互联网医院、民营机构仍处盲区。金维刚认为,应尤其关注罕见病、肿瘤等高值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可及性。
信息维度单一。“过度聚焦价格会忽视质量与服务。”金春林坦言,现有系统往往只展示价格区间、库存及生产企业等基础信息,缺乏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药品质量等级等关键数据,难以支撑患者对“性价比”的全面判断。
线上线下“双轨制”。部分药企为维持渠道利益,抬高线上标价,以实现多端价格表面统一,变相推高整体药价;线下药店提供的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等专业服务,由于未被纳入比价体系,可能导致价格竞争引发的“劣币驱逐良币”。
偏远地区“数据孤岛”。偏远地区药店和医疗机构的数据采集仍不充分,导致区域间信息不对称,“数据孤岛”现象尚未根本破解。
“价格透明”迈向“价值合理”
专家认为,药品比价系统已迈出第一步,但要实现从“价格透明”到“价值合理”的深层转变,仍需持续优化,向着“用得好、管得准、评得优、惠全民”持续创新升级。
建信息集成平台。平台界面应展示综合性价比,而非单纯的价格。金春林建议,在比价系统中整合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流通追溯、一致性评价结果等信息,实现一物一码,全程可溯,同时引入质量评级和药店服务评级。
全流程价格追溯。引入区块链技术,确保价格数据不可篡改,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到零售的全链条追溯体系。构建实时动态数据库,推动医保结算系统与定点药店经销系统直连,实现交易即上报,取代事后批量录入。未来,比价系统可以从基本医保向“医保+商保”双轨演进,支持零售药店与商业保险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操作服务适老化。老年人网络购药存在一定操作难度,以致惠民工具无法有效触达最需要人群。解奕炯建议,通过推广“拍照识药”技术、简化系统界面、开展社区培训,提升老年人使用率。
双向反馈促监管。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常态化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异常价格波动、频繁调价或串通定价等行为,及时排查违规情形,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建立双向反馈机制,鼓励公众举报价格不符行为,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解奕炯强调,药品比价系统的建立,是要推动形成更科学、可持续的价格形成机制,让我国药品价格治理从“比价格”迈向“比价值”。这就需要建立起产业、医保、零售药店三方平衡机制,既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和医保的合理支出,也要让企业和药店实现可持续发展,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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