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 金维刚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朱同玉
本报记者 乔芮
商业健康保险一直被认为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2026年1月1日,我国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商保目录》)正式实施,19种高值创新药率先纳入。7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通过《商保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最终名单,共计58个创新药通过审查,总体通过率94%。若上述创新药后续通过专家评审、价值测算环节,最终将被纳入《商保目录》。这意味着,创新药的可及性会大幅提升,企业也可借此扩大市场份额,从而激励其研发积极性。
医保、商保、个人共担新格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介绍,《商保目录》定位为基本医保目录的重要补充,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比如,首版《商保目录》已覆盖CAR-T细胞治疗、罕见病、阿尔茨海默病等领域新药,后续调整中还涉及抗肿瘤新药、神经退行性疾病和代谢疾病创新药等。从医疗费用支付现状来看,商保的补充定位也很明显。目前,商业保险赔付支出在全国医疗费用中占比为4.5%~7%,表明重大疾病保障仍以基本医保为核心。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首次将商业健康保险、公益慈善正式纳入药品价格形成与支付体系。这一政策与《商保目录》形成前后衔接,标志着我国创新药支付逻辑正从依赖基本医保的“单一路径”,走向基本医保、商业保险、个人自付多元共担的新格局。
此前,受到按病种付费等机制影响,部分医院较少开具医保目录外的创新药。在新格局下,医疗机构消除了使用创新药的后顾之忧,患者开药更容易,药企也可扩充市场份额。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朱同玉补充说,以某国产CAR-T产品为例,单次治疗约120万元,即便搭配惠民保及商保赔付,自付部分仍令许多患者望而却步。《商保目录》通过标准化赔付机制,有望合理分摊自费压力,提升药物可及性并促进市场放量。
双向激励保险公司和药企
朱同玉认为,《商保目录》的制定对医药创新有着激励作用。一是以价换量,盘活医药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药企早期的研发投入,融资也更方便;二是开辟新的价格形成通道,商保体系是一种多赢体系,不仅药企因此受益,保险公司也有了新的险种、新的方向、新的产品,现金流更加充沛。
在金维刚看来,《商保目录》为惠民保等普惠健康险产品提供了明确、权威的创新药给付依据,未来将引导市场从同质化价格竞争转向高值特药差异化创新,甚至深刻改变药企的战略选择。
研发方向上,《商保目录》提供了差异化的支付信号。朱同玉说,此前行业在肿瘤、免疫等热门靶点药物的研发上扎堆,主要是因为对基本医保支付的依赖度较高,企业倾向于选择患者基数大的赛道,以换取医保放量。而商保通道使罕见病、神经系统疾病等患者群体较小但临床价值高的方向,获得了额外的支付保障,增加其商业化可能性。
管线布局上,“高临床价值”导向为差异化布局提供条件。大量创新药由初创团队研发,他们缺乏完整的销售和推广体系。《商保目录》通过保险赔付机制锁定一部分高值药品的支付来源,减少了初创企业在市场推广初期的阻力。
出海策略上,《商保目录》的准入可以视为一种有价值的“本土商业化验证”。朱同玉说,进入该目录意味着产品获得了国内专业机构对其临床价值的认可,有助于企业在国内市场建立品牌认知和商业化信心,进而推动其适时出海。
医院准入和支付结构仍是改革堵点
中国创新药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全球医药创新格局中占据重要位置,《商保目录》可能是这一阶段最关键的“助推器”之一。但朱同玉认为,其落地也面临瓶颈。一是医院方面,由于存在医保总额预算、药占比(医院药品收入在整体医疗收入里的占比上限)等限制,一些医院存在“不敢开或不敢多开”的情况。此外,基层药品配备不足、处方流转不畅、院内外报销规则不统一等也会限制创新药在基层的使用率。
二是支付结构方面,朱同玉说,目前创新药费用中基本医保大约承担44%,商业健康保险承担约7%,剩下的近一半花费仍需患者自付。《商保目录》只能解决“商保不知道保什么创新药” 的准入问题,但无法快速将商保支付占比从7%提升到能够分担患者用药压力的水平。支付结构失衡的核心梗阻没有消除,创新药的扩大使用就仍面临障碍。因此,专家建议,可从以下方面寻求突破。
实现准入标准互补。基本医保在发挥“保基本”作用的同时,还应率先为突破性疗法提供价值认可,引导商保目录与医保目录在准入标准上错位互补。同时,推动惠民保等普惠型商业保险与《商保目录》深度挂钩,让更多中低收入人群享受到高值创新药的保障。
建立多元化支付体系。朱同玉说,应从过去的“三医联动”(医药、医保、医疗)变成“四医联动”,加入商保可形成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推动医保与商业保险形成协同机制,对创新药费用实行单列管理,不纳入医院整体药占比考核,并建立配套激励机制。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探索“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有望提升理赔效率。
探索风险储备金制度。“药企研发缺乏资金,而保险资金相对充足,因此,应鼓励保险资金更早介入创新药械的研发环节。”金维刚说。为进一步降低风险,朱同玉还建议,探索创新药械强制性风险储备金制度,并成立国家级的药械严重不良事件风险共济和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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