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农历甲辰年 正月廿九
共享单车被贴涉黄小广告

医法汇创始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医药与健康业务研究会主任 张 勇

本报记者 韩金序

“刚扫到一辆共享单车,车座上却印着‘看片网站’四个大字。”近日,一位上班族向《生命时报》编辑部反映自己看到的情况。她说,附近不少共享单车上都贴着形形色色的涉黄小广告,有的赤裸裸写着“约炮”“幼女”“少妇”等涉嫌违法的字眼,部分还带有不堪入目的图片,“让人感觉非常不适。”

收到读者反馈后,连日来,记者对北京多个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了实地调查。在朝阳区金台路地铁站C口发现,现场260余辆共享单车中,印有违规小广告的约57辆;某小区门口,22辆单车中5辆被印上涉黄广告,占比均超1/5。上海、成都等共享单车投放密集的城市,都存在同样情况。本该服务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竟被不法分子当成了传播低俗违法信息的载体。

毒害未成年人,诱发财产诈骗

这些广告上的网址和二维码,究竟通向哪里?记者观察到,广告呈现的联系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印有具体网址,二是诱导电话沟通或添加社交账号。记者搜了几个网址发现,大部分已无法打开,有的显示“禁止访问”“含有违规内容”,少部分可正常访问。点入其中一个可访问的网址,页面随即弹出数个诱导性问题,包括年龄、消费意愿等,网页背景含有大量低俗图片,画面暴露且未做打码处理。回答问题后页面导向一个应用下载链接,即便填写未成年年龄仍可毫无障碍接触所有内容。

记者还尝试扫码添加了广告上的一个社交账号,对方发来一份“服务菜单”,内容为不同档位的收费标准:70分钟349元、90分钟399元、699元12小时过夜等,并注明提供各类防护用品。该菜单将所有服务统一标注为“AI机器人按摩”,声称具有营业执照且安全合法。但对接人言辞间又暗示或可接触真人,运营模式令人生疑。

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车身小广告,不仅污染城市环境,更渗透到未成年人身边。上海一位市民说:“我用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会直接跳转到色情网站。如果学生们看到这些广告也用手机打开,岂不是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还有家长在社交平台气愤地说,她去中学接孩子,发现门口的共享单车很多都被贴上了涉黄广告,有的甚至带有“强奸视频”等极端露骨的违法字样。

比不适感更严重的,是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据重庆法治报报道,今年2月,市民周先生扫描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被诱导下载涉诈APP。诈骗分子以“完成指定任务即可免费约会”为由,让其完成刷单任务。周先生陆续转账11万余元后被拉黑,报案后,警方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作案手段多,清理成本高

记者注意到,这些广告印刷方式多样。部分为贴纸,使用强力胶粘贴,极难完整揭下;更普遍的是漆面喷涂和印章盖印,记者尝试用指甲抠除,反复刮擦后仅能去除表层,底色仍顽固残留。哈啰骑行相关负责人李瑞(化名)介绍,传统贴纸可通过擦拭、撕除清理,但目前广泛出现的印章盖印、防水贴膜、漆面喷涂、油墨烫印等新形式,渗透到了车漆表层,普通工具无法清除。

另一共享单车平台工作人员透露,以印章式广告为例,一个人2~3秒即可完成喷涂,而平台运维人员使用专业工具需花1~2分钟才能彻底清理,“碰上激光打印广告还需回库处理。”警方披露的信息显示,违法人员喷涂一次广告酬劳约3毛钱,一天可喷涂700多个,单人单日能获利数百元,有的喷涂者还兼任违规网站“代理”,可获得新用户充值金额的80%作为分成。成都警方近期抓获的一名贴广告人员,归案时已引流400多名新用户注册。

面对泛滥的车身“牛皮癣”,美团单车方面介绍,公司已研发并推动车辆升级迭代,车身使用新型防粘贴涂层、车筐改成镂空网格、车座表面做成颗粒质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小广告的附着性。同时,一线运维人员随身配备纳米海绵、中性除胶剂、高压喷壶、铲刀等专业清洁工具,今年1~6月份累计清洁车辆超900万辆。哈啰骑行则建立了“日常巡查随清+每日专项清查+重点区域高频巡检”模式;在投诉响应方面,核心城区30分钟内到场处置,城郊区域1小时内响应。

但企业治理始终陷入“清理-复发-再清理”的循环。李瑞道出核心矛盾:违法成本低,治理成本高。喷涂人员多夜间流动作案,几乎没有投入;企业却要持续消耗人力财力。同时企业没有执法权,多数广告只留虚拟账号,无法定位追查幕后人员。

多方共治,提高违法成本是关键

医法汇创始人、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医药与健康业务研究会主任张勇表示,在共享单车上贴涉黄广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广告法》及市容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及利用招嫖信息实施诈骗等刑事犯罪。

张勇认为,目前法律法规比较完整,处罚不到位是核心问题。一般治安处罚不过罚款几百元,最重拘留几天,“像这种招嫖信息明目张胆贴到共享单车上,实际已具备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但受限于取证溯源等执法难度,鲜有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要破解共享单车涉黄广告治理难题,不能只靠企业清理,还需法律、监管、技术、公众多方共治。张勇建议:法律上可探索将共享单车界定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该定性有助强化处罚力度;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通信等多部门打通线索共享通道,在商圈等高发区域设置联合执法点,对违法电话、网站强制停机或停止访问,追责注册主体,并将打击链条延伸至上游印刷企业和下游引流环节;市民通过单车APP上的“随手拍”等功能进行举报,参与治理。▲